对提高纪律审查工作质量的几点思考
纪律审查工作是纪律检查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形势的发展和任务的变化,对纪律审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何适应新常态提高纪律审查工作质量,通过这次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本人认为应做到以下“三要三谨防”。
要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谨防片面理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从党的历史和从严治党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基层纪委有些同志忽略“四种形态”之间转换条件要求,都按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理干部,导致对一些问题和人的监管“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就是既要坚持抓早抓小抓常,做到动辄则咎、防微杜渐,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又要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这样讲纪律就有人听,抓纪律就有力度,“四种形态”的效果才能得以保证,才能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
要严格遵守纪律审查工作程序,谨防特权思想。纪律审查是严肃的政治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在严格的程序和纪律约束下开展。在工作实践中,因一些执纪者自身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有时出现报批不及时、审批不规范,有的越权行使职能,有的对问题线索不报告、不移交等,既影响纪律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又损害了纪律检査机关的形象,也容易出现安全事故。依纪依规开展纪律审查的重要前提就是遵守工作程序,纪律审查工作要依据《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在问题线索处置、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严格按照程序的规定,保证查办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要发挥纪律审查的治本作用,谨防就案查案。在纪律审查工作中,审查人员常常是办完一个案子移送审理后就“收工”了,忽视纪律审查在构筑不能腐的长效机制中的治本作用。要坚持与预防教育相结合,以案为鉴,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四风”陋习和“雁过拔毛” 式腐败问题等及时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要坚持与压实责任相结合,建立健全“一案双查”制度和责任追究体系,对群众反映集中、社会反响强烈的违纪问题,坚持“一案双查”,要既严肃追究违纪者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要坚持与完善制度相结合,做好“一案双报告”工作,针对查办案件中暴露出来的深层次问题,着重从源头防范,注重探索从体制机制上防范的途径和办法,督促相关单位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作者系珠晖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