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常委会研究全区“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工作
4月7日,珠晖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全区“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工作,区委书记魏中发主持会议并讲话。常委部门常务副职、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上,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传达学习了省、市纪委监委“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汇报了我区工作安排情况,审议通过《珠晖区“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工作方案》。
会议指出,实施“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实践,是跟进监督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重要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实际行动,要对标对表上级工作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全力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持续巩固、久久为功,把“洞庭清波”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对常态化监督和生态环保工作的认识,生态环境的安全是安全生产的基础,“洞庭清波”行动是生态环保和安全工作的重要抓手,必须深刻领悟思想精髓和内涵联系。要认真执行,按照工作方案认真抓好执行,组织相关监督和职能部门落实工作方案要求,抓发展必须抓安全,抓安全必须抓环保,明确常态化监督工作职责任务,常态化深入开展“洞庭清波”专项行动。要从严履职,切实抓好“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工作,以常态化监督推动环保重点工作的落实,明确工作目的和要义所在,对标上级工作要求,以常态化的监督推动环保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