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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晖区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2021年春节将至,为盯紧节点重申纪律要求,进一步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充分发挥典型案例震慑警示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邬辉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经查:2016年至2020年,邬辉担任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多次安排下属单位用公款支付其个人请吃、外出旅游、家庭开支和购买高档烟酒等费用共计217284元;多次收受单位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的礼金55000元及高档烟酒等礼品;多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及旅游;违规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邬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2021年1月,邬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2.金甲岭农场(即衡阳市金甲实业总公司)原党委书记、场长邓德明公款吃喝、滥发津补贴、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等问题。2017年至2019年,邓德明担任金甲岭农场党委书记、场长期间,多次违规公款吃喝共计101002元;违规超标准发放绩效奖、超范围发放防暑防寒费,巧立名目发放消防安全奖、劳保补贴、兼职补贴,其还在担任区人社局副局长期间违规领取招聘补贴,其个人累计违规领取补贴66808元;超面积配备办公用房。邓德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2021年1月,邓德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金甲岭农场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受到相应的处理。

3.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原主任肖明杰违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等问题。经查,2015年至2018年,肖明杰在担任原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任期间,组织违规公款吃喝、公款购买烟酒共计116520元;违规使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共计69200元;违规组织公款旅游共计28500元;违规给该中心干部及人社局相关领导发放津补贴139400元;违规在节假日期间用公款向区人社局相关领导及就业局工作人员赠送礼金140666元及消费卡券、烟酒等礼品;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10000元。肖明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2020年9月,肖明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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