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秋节期间公车私用专项整治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中秋节期间公车私用专项整治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街道、乡镇场,区直机关各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衡冶社区服务指导中心各部室:
9
月6日
,
区纪委对珠晖区公车私用及公车定点封存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区纪委对区机关大院的单位公车定点封存情况进行了督查,对区机关大院外区法院、区检察院、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审计局、区移民局、广东路街道、粤汉街道、东风街道、和平乡、酃湖乡、酃湖渔场等区外的12个单位
公车定点封存情况进行了抽查
。
督查没有发现公车私用的现象,各单位公车定点封存情况总体良好,但部分单位公车未定点封存。区纪委要求
未按规定将公车定点封存的单位(附件1)写出情况说明。
全区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请区
机关大院内
的单位一律将公车
定点封存在区机关大院内,区机关大院外单位将
公车定点封存地点向区纪委报告并备案。9月12日前,情况说明和封存地点必须报到区纪委办公室。
珠晖区纪委办公室
2014
年9月9日
附件 1
单位
|
车牌号
|
区委政法委
|
湘DH1806
|
区总工会
|
湘DA0867
|
区工商联
|
湘DD8232
|
区政府办
|
湘DF7700
|
区发改局
|
湘DB5956
|
区人社局
|
湘DK8233
|
区住建局
|
湘DB5768
|
区法院
|
湘D92F09
|
粤汉街道
|
湘DH9220
|
酃湖渔场
|
湘DC52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