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基层政务公开

专栏导语

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执行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对于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对医疗机构及处方权医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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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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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卫生健康领域
一级事项 行政检查类事项 二级事项 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包括对本行政区域内有关机构和个人诊疗活动、职业病防治、放射诊 疗、处方、抗菌药物使用等的检查)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4 号 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改) 【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149 号 2016 年 2 月 6日修订) 【行政法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42 号 2016 年 2 月 6 日)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35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46 号 2016 年 1 月 19 日修正)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处方管理办 法》(2007 年 2 月 14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 部令第 53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55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 84 号) "
公开主体 珠晖区卫生健康局
公开层级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