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基层政务公开

专栏导语

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执行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对于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卫生工作监督;对学校卫生防疫、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游泳池卫生状况的监督检查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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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卫生健康领域
一级事项 行政检查类事项 二级事项 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行政法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 10 号、中华 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1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部关于印发<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的通知》(卫监督发〔2012〕62 号) "
公开主体 珠晖区卫生健康局
公开层级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