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公开内容链接 | 对在精神卫生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的办事指南 |
所属领域 | 卫生健康领域 | ||
一级事项 | 行政奖励类事项 | 二级事项 | 对在精神卫生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 织、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2 号 2018 年 4 月 27 日修正) " | ||
公开主体 | 珠晖区卫生健康局 | ||
公开层级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