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基层政务公开

专栏导语

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执行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对于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审批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已公开内容链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社会救助
一级事项 社会救助 二级事项 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审批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0〕161号)(一)申请、审核和审批。社会散居孤儿申请孤儿基本生活费,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和孤儿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步意见,上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福利机构孤儿的基本生活费,由福利机构负责汇总孤儿信息并向所属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所属民政部门审批。
公开主体 珠晖区民政局
公开层级 区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