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街道机关、社区环境卫生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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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搞好机关、社区的卫生管理工作,促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使机关干部、职工有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爱国卫生委员会组织,划分卫生责任区。

二、机关、社区工作人员要遵守社会公德,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烟头、果皮、纸屑等,保持好环境卫生。

三、股室、社区工作人员每日上班前,要进行办公楼卫生区和室内清扫、整理,保证楼内的清洁。股室、社区工作人员不得在办公室随意张贴通知、宣传画、标语,如需要应在指定的地点进行张贴。

四、机关、社区各种机动车辆必须按划定的位置停放。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严禁停放在街道大门口。

五、机关公共场所卫生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制,每周星期五下午按照各自划分的的责任区进行大清扫,股室、社区要认真负责地进行清理,“元旦”、“五一”、“国庆节”、“春节”前要进行大扫除,全街干部职工要自觉地保持公共场所的卫生。

六、对楼梯、门厅、走廊、卫生间、院内、大门口等卫生区按分工每日清扫一次,保持环境整洁卫生。

七、本制度执行情况由办公室负责定期、不定期检查监督,对违反者及时进行批评,并实行每月评比,表现突出的股室在机关全体会上进行表扬,评比情况作为全年评先评优的一项条件。

主办: 中共衡阳市珠晖区委、衡阳市珠晖区人大、衡阳市珠晖区政府、衡阳市珠晖区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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