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街道】 关于调整东风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机构设置及组成人员的通知
股室、各社区及坐落单位:
2018 年是我市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开局之年。为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确保实现既定的创建目标,经研究并报街道党委、办事处同意, 调整东风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机构设置及组成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组 长 :黄秀峰 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 雷 华 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 梁 慧 党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副 组 长: 郭付清 人大联工委主任
段沁芳 办事处副主任
王 伟 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部门: 党政办、纪检监察室、综治办、卫计办、经发办、司法所、社会事务股、珠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三大队、城管卫生股、安环站、重点办、团委、妇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街道创建办)和11个专业工作组:
一、街道创建办
主 任: 梁 慧
常务副主任 段沁芳、王 伟
成 员 雷仪群、陶继明、匡建平、朱惠婷
责 任 单位 :机关各股室
街道创建办设街道505室。
主要职责:
负责统筹、协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指标达标工作;策划、组织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承办中央、省、市文明办开展的重大活动;做好测评迎检的对接、策划、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督促各社区和各专业工作组及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创建工作,完成创建任务。
二、11个专业工作组
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测评标准,结合我街工作实际,共设11个专业工作组,由街道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常务副组长。每个专业工作组要分别在本组的牵头部门设立专门办公室,从责任单位抽调工作人员,专门从事本组的创建工作。
(一)人文环境建设组
组 长: 梁 慧
常务副组长: 雷仪群
牵 头 部门: 党政办
对口单位: 区委宣传部、区纪委、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区司法局、区科协、区政务中心、区卫计局、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区农林局、区残联、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文明办、区妇联、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总工会、区教文体局、区直工委、团区委、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公安珠晖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珠晖规划分局、珠晖国税分局、珠晖地税分局、环保珠晖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珠晖分局、工商珠晖分局、各社区
人文环境建设组办公室设党政办。
主要职责:
1.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学习宣传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新发展理念。
2. 制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机制;利用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文艺宣传等各种形式,深化推广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托公共文化设施、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道德讲堂等,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日常生活。
3. 大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和网络文明传播活动。
4. 深化文明家庭创建,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
5. 开展“相约文明”市民素质提升工程,努力提升市民素质。
6. 加强市民教育,培育并评选道德模范,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形成学习、崇尚、争当、关爱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
7. 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成效显著。
8. 加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文化服务供给。
9. 按照测评体系要求,按质按量向区相关部门和街道报送网上申报材料。
(二)法制环境建设组
组 长: 郭付清
常务副组长: 黄 飓
牵 头 部门: 综治办、司法所
对 口 单位: 区委政法委、区综治办、公安珠晖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政务中心、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教文体局、区信访局、工商珠晖分局、珠晖消防大队、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各社区
法制环境建设组办公室设综治办。
工作职责:
1. 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加强公共安全保障。
2. 加强全民普法教育,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率≥80%。
3. 鼓励表彰见义勇为行为,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利益。
4. 深入推进“阳光办案”、“阳光执法”,建立司法公信责任制度。
5. 按照测评体系要求,按质按量向区相关部门和街道报送网上申报材料。
(三)经济发展保障组
组 长: 王 伟
常务副组长: 唐亦非
牵 头 部门: 经发办
对 口 单位: 区发改局、环保珠晖分局、区金融办、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区委办、区政务中心、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水利局、国土珠晖分局、区电子政务中心、区环卫局、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区统计局、区教文体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安监局、区文明办、区农林局、食药监珠晖分局、珠晖国税分局、珠晖地税分局、工商珠晖分局、各社区及辖区企业
经济发展保障组办公室设经发办。
主要职责:
1.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人均GDP水平、单位GDP能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加大财政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保障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经费。
2. 推进诚信制度化,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制定守信优惠政策,对失信违法者进行联合惩戒。
3. 规范政务行为,实行政务公开。
4. 抓好金融行业窗口单位文明创建工作。
5.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教育并保障其基本权益,对零就业家庭实行就业援助。
6. 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7. 按照测评体系要求,按质按量向区相关部门和街道报送网上申报材料。
(四)驻街部队创建组
组 长: 梁 慧
常务副组长: 袁武杰
牵 头 部门: 武装部
对 口 单位: 区人武部、区民政局、驻珠晖区各部队、各社区
驻街部队创建组办公室设武装部。
主要职责:
1. 抓好驻街部队文明创建工作,组织驻街部队开展“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网络”等四大文明行动和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培育、评选、表彰道德模范,引领文明风尚。
2. 开展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和创建双拥模范城活动。
3. 按照测评体系要求,按质按量向区相关部门和街道报送网上申报材料。
(五)志愿服务工作组
组 长: 王 伟
常务副组长: 匡建平
牵 头 部门: 团委、妇联
对 口 单位: 区委组织部、团区委、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区委宣传部、区纪委、区委办、区教文体局、区司法局、区环卫局、区商务局、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区发改局、区水利局、区园林所、区直工委、区妇联、区总工会、区残联、区科协、区人社局、区卫计局、珠晖交警大队、环保珠晖分局、各社区及辖区坐落单位
志愿服务工作组办公室设街道团委。
主要职责:
1. 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志愿服务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确保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
2. 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积极培育志愿服务文化,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认同和支持率≥90%,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建成区常住人口比例≥15%,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70%,注册志愿者每年人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25个小时。
3.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和精神文明建设绩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
4. 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做好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权益保护。
5. 组织机关、社区、坐落单位开展公益活动,精心设计组织开展网络公益活动。
6. 按照测评体系要求,按质按量向区相关部门和街道报送网上申报材料。
(六)市场环境建设组
组 长: 段沁芳
常务副组长: 颜 磊
牵 头 部门: 城管卫生股
对 口 单位: 区市场办、区商务局、区政府办、工商珠晖分局、食药监珠晖分局、区民宗局、区委宣传部、公安珠晖分局、各社区及辖区企业
市场环境建设组办公室设城管卫生股。
主要职责:
1. 实施“文明旅游”行动,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
2. 强化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在机场、宾馆、车站、码头、景区景点、广场、公园营造文明旅游的浓厚氛围。
3. 抓好宾馆酒店、旅行社、景区景点的文明创建工作。
4. 抓好大型商场超市和集贸市场的文明创建工作。
5. 加强市场监管,打击走私贩私、假冒伪劣产品,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确保秩序井然。
6. 组织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7. 建立健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机制,设立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渠道。
8.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
9. 按照测评体系要求,按质按量向区相关部门和街道报送网上申报材料。
(七)交通秩序整治组
组 长: 段沁芳
常务副组长: 梁广运
牵 头 部门: 城管卫生股
对 口 单位: 珠晖交警大队、公安珠晖分局、区发改局、区政府办、区城管执法局、区住建局、城管警察分局珠晖大队、工商珠晖分局、各社区
交通秩序整治组办公室设城管卫生股。
主要职责:
1. 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市内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建成区万车死亡率达到国家畅通工程评价标准。
2. 开展文明交通劝导,组织志愿者在主要交通路口开展劝导纠章活动,效果良好。
3. 与区相关部门对接,加强交通设施建设,城市道路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
4. 引导乘客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引导市民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
5. 加强对出租车、公交车、客运车辆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车行一线,文明一片。
6. 配合区相关部门抓好出租车、公交车、客运车辆等窗口行业文明创建工作,大力整治非法营运,规范营运行为。
7. 加强对快递行业车辆营运秩序的管理。
8. 按照测评体系要求,按质按量向区相关部门和街道报送网上申报材料。
(八)工业及卫计工作组
组 长: 郭付清
常务副组长: 丁晓春
牵 头 部门: 卫计办
对 口 单位: 区经科信局、区卫计局、区政府办、衡阳广场管委会办公室、珠晖工业园区管委会、区财政局、公安珠晖分局、珠晖交警大队、各社区及辖区企业
卫计工作组办公室设街道卫计办。
主要职责:
1. 负责驻区企业的文明创建工作,确保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各项指标要求。
2. 协调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企业电力设备设施和通信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确保干净整洁。
3. 抓好医疗卫生行业的文明创建工作。
4. 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5. 负责珠晖工业园的文明创建工作,确保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
6. 按照测评体系要求,按质按量向区相关部门和街道报送网上申报材料。
(九)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
组 长: 梁 慧
常务副组长: 匡建平
牵 头 部门: 文化站
对 口 单位: 区教文体局、区科协、区城管执法局、公安珠晖分局、区政府办、区文明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住建局、区司法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局、食药监珠晖分局、各社区及辖区中小学校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办公室设文化站。
主要职责:
1. 配合协调衡阳市创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相关工作。
2. 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健全体制机制,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确保中央文明办测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85分以上。
3. 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4. 大力开展校园环境周边整治。
5. 开展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活动,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好“我的中国梦”、“美德少年”、“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开展优秀童谣征集、推广、传唱活动。
6. 按全国文明城市测评要求做好科教文体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达标。
7. 按照测评体系要求,按质按量向区相关部门和街道报送网上申报材料。
(十)城市建设管理组
组 长: 段沁芳
常务副组长: 颜 磊
牵头部门: 城管卫生股
对口单位: 区城管执法局、区政府办、区住建局、区环卫局、衡阳广场管委会、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教文体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科协、区园林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政务中心、区文明办、区电子政务中心、区统计局、珠晖规划分局、工商珠晖分局、珠晖交警大队、国土珠晖分局、区卫计局、各社区
城市建设管理组办公室设城管卫生股。
主要职责:
1.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建设一批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加强市政设施及公共场所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维护。
2. 推进城市数字化建设与管理,并有效运行。
3. 抓好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的文明创建工作,确保达到《衡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测评点测评标准》要求。
4. 加强对建筑工地务工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务工人员的文明素质。
5. 指导、督促各社区开展“5060”文明监督员劝导、纠章、处罚、举报等工作。
6. 加强渣土运输管理,确保无渣土撒漏现象。
7. 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组织开展占道(出店)经营、夜市(流动)摊担、户外广告、“牛皮癣”、门店招牌、居民小区及市容环境卫生等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大街和重点地貌干净、整洁。
8. 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
9. 按照测评体系要求,按质按量向区相关部门和街道报送网上申报材料。
(十一)社区及交通工作组
组 长: 段沁芳
常务副组长: 龙红艳
牵头部门: 社会事务股
对口单位: 区民政局、区政府办、区卫计局、区残联、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政务中心、区商务局、区环卫局、区文明办、区人防办、工商珠晖分局、食药监珠晖分局、各社区
社区及交通工作组办公室设社区事务股。
主要职责:
1. 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开展慈善募捐活动,特殊困难人群普遍得到救助,做好孤残儿童、弃婴救助工作及其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2. 在公共场所、公交车、出租汽车、客运车辆等公共交通工具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
3. 引导乘客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引导市民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
4. 协助市、区相关部门抓好出租车、公交车、客运车辆等窗口行业文明创建工作,大力整治非法营运,规范营运行为。
5. 协助市、区相关部门对出租车、公交车、客运车辆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车行一线,文明一片。
6. 协助市、区相关部门抓好火车站、高铁站、长途汽车站、公交车总站等单位的文明创建工作。
7. 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8. 加强社区民主建设与管理,组织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
9. 负责对社区居民进行宣传教育,组织问卷调查和入户宣传。
10. 督促社区开展环境整治,指导社区整理迎检资料。
11. 按照测评体系要求,按质按量向区相关部门和街道报送网上申报材料。
注:各专业工作组人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替补,并由各专业工作组报街道创建办和区相关部门备案。
中共珠晖区东风街道委员会
珠晖区东风街道办事处
2018 年6月5日
珠晖区东风街道党政办 2018年6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