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解读回应 > 提案议案办理

对市十五届人大九次会议第264号建议的答复

              
【字体:

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政府

对市十五届人大九次会议第264号建议的答复

刘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珠晖区苗圃街提质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衡阳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衡棚改办发〔2019〕4号文件规定,老旧小区应为城区建成于2000年以前(含2000年)、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且5年内未列入征收计划的住宅小区。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或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以居民自建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得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范畴。我区于2019年启动珠晖区老旧小区摸底工作,通过街道乡镇摸底排查,我区符合老旧小区改造条件的有27个区域、164个改造点。根据前期深入摸排,已将苗圃路社区、东方里社区、蔡家皂社区符合老旧小区改造政策的3个社区18个改造点纳入我区旧改计划,预计2022年实施计划。

根据我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先基础后完善、先功能后提升、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大力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有效解决安全问题,优先补齐功能短板,以微改造见大成效。在制定方案时我区多次在苗圃街道召开座谈会,进行摸底排查,广泛听取周边群众的意见。下一步,我区将对该路段房屋破损但不符合旧改政策的情况进行专题研究,争取结合上级政策,通过其他途径将该区域进行房屋提质升级改造,优化居民出行和居住环境,提高居民安居乐业幸福指数,打造幸福珠晖、人文珠晖、和谐珠晖、宜居珠晖。

感谢您对珠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珠晖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2日


责任领导:许劲波 承办人:莫立特

联系电话:333131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