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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健康珠晖行动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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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湖南行动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23号)、《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康衡阳行动的实施意见》(衡政发〔2020〕11号),全面启动健康珠晖行动,以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为主要手段,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二、主要目的

随着社会环境因素、人口发展模式、生产生活方式等方面的深刻转变,全区健康工作面临着一些新的形势和挑战。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危害日益加剧,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较低,肝炎、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精神卫生、职业健康等方面问题突出。此外,一些重点人群还存在亟待解决的健康问题,如老年人的失能和慢性病问题、中小学生的近视和肥胖问题等。实施健康珠晖行动,就是针对上述突出问题和重大疾病,全面落实健康优先、预防为主的方针,实施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的中长期行动,发挥政府、社会、个人的作用,建立健全全社会落实预防为主的制度体系,最大限度消除健康危险因素,更好地满足人民健康需要。

三、主要内容

健康珠晖实施意见包含总体目标、工作内容、保障措施三部分以及健康珠晖行动考核指标框架一个附件。

第一部分:总体目标。根据上级整体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按2022年和2030年的时间节点,分阶段明确健康珠晖行动的主要任务目标。

第二部分:工作内容。明确职责分工,开展健康行动。通过设15个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各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和监测工作(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合理膳食行动、全民健身行动、控烟行动、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妇幼健康促进行动、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癌症防治行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糖尿病防治行动、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各项行动分设主要指标目标值及项目条款,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为行动的组织实施提供了路径和保障。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健康珠晖行动领导推进机制;完善政策体系,强化财政投入,为健康珠晖行动提供有力支撑;加强监测考核,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按年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相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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