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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珠晖区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方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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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国家节水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争创国家节水型城市,实现我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珠晖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12月16日实施发布并遵照执行《珠晖区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方案》珠政办发〔2021〕27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在对此进行解读如下:

一、方案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根据依据《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建城〔2018〕25号)、《衡阳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2021年6月底前完成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各项启动工作,2021年完善国家节水型城市资料,2022年3月完成国家级节水型城市资料申报初审,2022年6月完成国家级节水型城市资料申报终审,2022年12月底前通过国家联合检查组验收。

三、方案实施范围包括哪些?

珠晖区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实施范围为珠晖区中心城区。

四、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1.健全组织机构。工作方案的制定,使各有关部门能够统一思想、形成合力,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对照《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标准和要求,按照责任分工,各负其责、齐心协力,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2.明确目标任务。根据《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指标项,起草的《珠晖区创建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工作方案》,将各有关部门涉及的工作责任、工作内容进行了分解,使各部门明确了任务分工、实施步骤及创建要求,确保珠晖区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3.细化工作步骤。第一阶段:组织部署,宣传发动,全面启动创建工作。第二阶段:详细摸查,分项落实。第三阶段:重点整改,全面推进。第四阶段:检查完善,自评申报。第五阶段:做好准备,迎接国家考核组检查验收。

4.提出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担当。二是加强沟通协调,落实明确任务。三是聚焦难点重点,合力攻坚克难。四是抓好关键环节,严格落实责任。五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五、方案采取那些保障措施?

1.协调督导组。负责统筹、组织和协调创建各项工作;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和各项管理制度;负责与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等上级部门及各有关创建单位的联络和协调工作以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项目建设组。负责统筹协调节水设施项目,组织实施各类新建、扩建、改造的节水项目,以及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和小区,提高节水基础设施各项指标。

3.资料筹备组。负责资料的收集汇总、台账制作,撰写成套申报材料以及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总结等。

4.资金保障组。负责审批并及时拨付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经费,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5.宣传报道组。负责制作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影像资料及开展相关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

六、节水指标的技术考核标准有哪些?

综合节水指标:

1.万元地区生产总值(GDP)用水量(立方米/万元)。低于全国平均值的40%或年降低率5%。统计范围为市城区,不包括第一产业。

2.城市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城市非常规水资源替代率;

20%或年增长率5%。

3.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制定供水管网漏损控制计划,通过实施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老旧管网改造等措施控制管网漏损。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10%。考核范围为城市公共供水。

生活节水指标:

1.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10%。

2.节水型单位覆盖率10%。

3.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升/(人日))。不高于《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的指标。

4.节水型器具普及。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定期开展用水器具检查,生活用水器具市场抽检覆盖率达80%以上,市场抽检在售用水器具中节水型器具占比100%;公共建筑节水型器具普及率达100%。鼓励居民家庭淘汰和更换非节水型器具。

5.特种行业用水计量收费率达到100%。

工业节水指标:

1.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立方米/万元)。低于全国平均值的50%或年降低率5%。统计范围为城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83%(不含电厂)。

3.工业企业单位产品用水量。不大于国家发布的(GB/T18916)定额系列标准或省级部门制定的地方定额。

4.节水型企业覆盖率15%。

环境生态节水指标:

1.城市水环境质量。城市水环境质量达标率为100%;建成区范围内无黑臭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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