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领导:
我叫曾剑锋,1992年院校毕业分配到衡阳市郊区企业—衡阳市铸造机械厂,2001年8月该厂倒闭改制。后来衡阳市铸造机械厂按行政区划列为雁峰区,2004年根据政策补缴企业应缴未缴的养老保险时却因为我的人事档案在雁峰区组织部和人社局一直都不能找到,无法购买养老保险。 2024年通过我的持续不懈地追查,幸运地在蒸湘区档案馆发现:原来2002年郊区企业干部档案移交时,我的人事档案被错误地移交到了珠晖区组织部,当时企业干部档案的接收人为珠晖区组织部的蒋从华和珠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的何美新。2024年10月我再次去珠晖区组织部和珠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追查我的个人档案,但他们说组织部蒋从华调职了,珠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何美新退休了,且之前这部分企业干部移交档案未录入电脑,所以无法找到我的人事档案。
我的诉求:由于临近退休,人事档案对于我们非常重要,相关部门有义务做好人事档案的保管。所以我要求政府部门协助找到我的人事档案,不能因为说人员变动且之前没有电子化登记而不处理。或者是否还有其他变通方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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