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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社区居委会不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办理充电桩安装手续  
信件内容  

本人举报珠晖区东阳渡镇街道二七二厂社区不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办理充电桩安装手续;事情经过如下,本人因用新能源汽车用电需求,需要安装家用充电桩,充电桩安全合规,检验合格证书齐全,因国家电网需要使用人提供社区(物业)同意安装的文件并盖章,去年12月初以来,本人及本人家人多次去往该社区(物业),均以各种理由搪塞敷衍不予办理,直至现1月份尚不予以办理充电桩安装同意盖章手续,理由多次变更,甚至说出以后会安装公共充电站的理由不允许私人安装,是否涉嫌非法盈利,请组织考察。文件参考《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新能源【2016】1611号,以上内容属实,请组织考察。

办件编号   202501149877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5年01月14日  
答复单位   珠晖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5年01月17日  
答复内容  

市民朋友:

     您好,经珠晖区东阳渡街道核实,已于2025年1月15日下午与您取得联系,已详细跟您解释了相关情况,您表示对此情况已悉知,感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