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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衡阳市创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不为员工购住房公积金  
信件内容         你好。我妻子黄嫦原是衡阳市创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员工,2019年1月19日入职,至8月18辞退。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公司未依法为期购买住房公积金,也未依法为其它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多次与公司协商未果。肯请住房公积金管理单位予以查明,令其补交本人与其公司劳动合同期间的住房公各积金,并依法对其单位进行处罚。相信正义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办件编号   2019102234015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19年10月22日  
答复单位   珠晖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19年11月01日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住房公积金不在我们管辖范围内,建议转由市住房公积金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