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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事业单位招考递补问题  
信件内容      我报的是选调职位,招考5人,面试名单只有7人,公告上说面试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审查而造成招考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想请问下,面试为什么没有进行递补,递补应该有10人进面。
办件编号   2020011533885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0年01月15日  
答复单位   珠晖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0年01月17日  
答复内容   考生,你好,感谢你对珠晖区2019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的关注。根据《珠晖区2019年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综合(选调)岗位计划数为5人。我区于2019年1月7日对10名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其中3名人名资格审查未通过,1名人员放弃资格审查。随后,我区电话通知了5名递补人员(笔试末位同名次考生一并参加面试)参加资格审查,仅1名人员审查合格,其余4名递补人员在面试前一直未按要求递交审查资料,故目前进入面试人员共7人。根据《简章》规定,招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招聘(选调)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否则取消体检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