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姓李)在2020年1月14日上午10点45分左右于衡阳丽波国际大酒店(高铁站丽波大酒店)订下2020年1月30的宝宝生日宴并交了8000元的押金,开具了宾客账单。因新冠肺炎影响,于2020年1月27日至酒店交涉,取消了宝宝生日宴,并要求退还押金未果。酒店的答复要求我要么延期,要么就在其酒店进行消费,要求退款但很困难,需要核算,并以财务总监在湖北为由不予处理,联系当时接待人员刘女士,一直不接电话也不回信息,联系酒店就推诿给刘女士。因疫情期间为不可抗力取消,不是出于我的主观原因,我拒绝延期或转其他消费。一直无果所以向监督局投诉,以求得到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