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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投诉衡阳丽波国际大酒店  
信件内容  

我老婆(姓李)在2020年1月14日上午10点45分左右于衡阳丽波国际大酒店(高铁站丽波大酒店)订下2020年1月30的宝宝生日宴并交了8000元的押金,开具了宾客账单。因新冠肺炎影响,于2020年1月27日至酒店交涉,取消了宝宝生日宴,并要求退还押金未果。酒店的答复要求我要么延期,要么就在其酒店进行消费,要求退款但很困难,需要核算,并以财务总监在湖北为由不予处理,联系当时接待人员刘女士,一直不接电话也不回信息,联系酒店就推诿给刘女士。因疫情期间为不可抗力取消,不是出于我的主观原因,我拒绝延期或转其他消费。一直无果所以向监督局投诉,以求得到帮助。

办件编号   2020031426647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0年03月14日  
答复单位   珠晖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0年03月20日  
答复内容  

经我局工作人员核实,关于罗先生反映的丽波酒店未退还生日宴订金相关事项为重复件(其他渠道已受理办结),我局已于2020年3月18日与酒店、来电群众进行了核实,酒店方已全额退还当事人生日宴订金。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